2月12日,广州天河警方接群众报警称,有人在网络上发布“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担责70%”的虚假信息。
经查,闫某为吸粉引流、赚取流量收益,捏造不实信息,通过其在各大平台的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不实帖文,造成恶劣影响。目前,闫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其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小鹏汽车就有人在网络上造谣“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”向公安机关报案,现案件已侦破,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已到案。
小鹏汽车法务部表示,对于主动或参与实施编造及散布虚假信息的媒体、个人及企业,小鹏汽车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,坚决维护企业自身权益。
2月12日,有微博用户发布《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!车企担责70%,智驾法规全面重构》一文,文章称,广州法院于2024年12月对一起小鹏汽车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判决。因系统未识别静止障碍物,车企需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车主自负30%,并称该案为“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”,将推动行业法规与技术升级。
随后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。小鹏汽车法务部进行辟谣,指出文中所描述的车辆碰撞事故,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,且工作人员就此事报警。
Copyright © 2024 开云电子监控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TEL: 0512-52036959
地址: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紫芙沪宜路53号 邮箱:3136517822@qq.com